婚前財產公證對抗債權人可以嗎?

一、婚前財產公證對抗債權人可以嗎?

婚前財產公證對抗債權人可以嗎?

婚前財產公證是不可以對抗債權人的,因爲婚前財產公證並不是公告,只是對特定人的。公告的話對於其他人來說法律上是默認爲知道的,是對所有人的。

既然第三人對於公證的結果是不知曉的,公證自然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只有在對方知曉的情況下才具有效力,並且證明對方知曉是己方的責任。

二、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履行完畢。

如果在婚前對財產進行了公證之後是不可以對抗債權人的,因爲公證與對抗債權人沒有直接的聯繫。同時如果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話,首先應該要向專門的行政機關申請公證,其次就是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身份證複印件、房產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