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債權需要哪些資料?

1、《債權申報表》

申報債權需要哪些資料?

按照《債權申報表》(後附)的要求填寫申報的債權金額、有無擔保、有無訴訟、裁定或裁決以及債權形成基本情況等事項。

在“債權形成基本情況”一欄中可以詳細說明:債權人、債務人、保證人、連帶權利人、連帶義務人等的具體情況及債權的發生、變更、擔保及保證、轉移、履行、抵銷、清償或部分清償、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的時間和發生數額(包括債權原始數額、餘額、各種利息、罰息、違約金、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構成事項)等全部情況。

機構債權,須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債權,須由債權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名。

2、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1)機構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和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原件(覈對後歸還)及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如發生單位名稱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必須提交變更的法律檔案和證明檔案。

(2)個人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債權人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覈對後歸還)及複印件。

(3)委託代理申報還須提交的材料:機構債權人委託代理申報的,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覈對後歸還)及複印件;個人債權人委託他人申報的,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覈對後歸還)及複印件。

3、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

(1)各類合同書等債權原始材料及票據、轉賬單、對賬單等原始履行憑證原件(覈對後歸還)和複印件;

(2)債權如有擔保的,還須提交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合同等相關合同及相關的登記證件(包括但不限於他項權利證)等擔保原始材料原件(覈對後歸還)和複印件;

(3)債權的發生及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債權轉移、債務承擔、合同轉讓、債權債務重組、抵銷、清償)等原始材料原件(覈對後歸還)和複印件;

(4)債權如涉及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則須提交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有關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已經判決正在執行或正在進行中的案件的起訴書、仲裁申請書、訴訟保全申請書、保全裁定書、生效判決書、調解書、裁決書、執行申請書、法院執行裁定書、法院執行案件通知書等)原件(覈對後歸還)及複印件;

(5)債權人主張債權的相關證明資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6)能夠證明債權發生、變更、存續、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及其金額等情況的其他材料原件(覈對後歸還)及複印件。

4、債權人認爲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要申報債權必須要出具能夠證明這份債權關係的確存在的相關資料,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資訊和其他涉及債務的流水單據同時還必須要提供債權人的個人身份證資訊。以及是否在這個債權關係期間存在着事實合同,這些合同如果存在,也必須要提供複印件,最後將這些資料申報到相關部門,有相關部門進行審覈之後,作出是否存在債務關係的確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