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能否申請公司破產清算?

債權人能否申請公司破產清算?
律師解析:債權人能申請公司破產清算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解散事由發生後,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由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清算組,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註銷】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