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欠款怎麼辦

一、公司破產欠款怎麼辦

公司破產欠款怎麼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經)發〔1991〕35號發佈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破產企業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價款,不足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其差額應列入破產債權。計息的破產債權,計算到破產宣告之日止。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業未到期的債權,以到期債權列入破產財產,但是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損失。確實無法收回的破產企業的財產,不列爲破產財產進行分配。

二、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閱讀完上文後,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如果公司破產的話,其對外所欠的款,需要由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容申請,否則的話就有可能得不到清償。更多公司破產後的問題,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隨時爲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