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處置律師處理方法是什麼?

一、不良資產處置律師處理方法是什麼?

不良資產處置律師處理方法是什麼?

訴訟追償

司法訴訟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維護國家金融債權的最後屏障,也是經濟活動中追索債務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業經營困難,但並不表明喪失完全的還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經營收入還有一定的償債來源,但一些企業無視信用,利用各種藉口拖延歸還,利用各種手段逃債務。透過起訴追索債務,能加大對債務人履約的力度,同時也可以避開國有機構處置不良資產需要履行的煩瑣的報批手續。

資產重組

資產的重組包括債務重組,企業重組,資產轉換和併購等,其中債務重組包括以資抵債、債務更新、資產置換、商業性債轉股、折扣變現及協議轉讓等方式。其實質是對債務企業做出債務重新安排,有的在還款期限上延長,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應收利息上做出折讓,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適當折讓。對債務人進行資產和債務重組,是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產處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種方式。

債權轉股權

債權轉股權,指經過資產管理公司的獨立評審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將銀行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的對企業的債權轉爲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的股權,由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階段性持股,並對所持股權進行經營管理。

多樣化出售

(一)公開拍賣

公開拍賣又稱公開競買,是一種透過特殊中介機構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和交易活動。不良資產採用公開拍賣處置方式,具有較高的市場透明度,符合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市場交易規則,能體現市場化原則,是當前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處置抵押資產中使用較多的方式。該處置方式主要適用於標的價值高、市場需求量大、通用性強的不良資產,如土地、房產、機械設備、車輛和材料物資等。

(二)協議轉讓

協議轉讓是指在透過市場公開詢價,經多渠道尋找買家,在無法找到兩個以上競買人,特別是在只有一個買主地情況下,透過雙方協商談判方式,確定不良資產轉讓價格進行轉讓地方式。它主要適用於:標的市場需求嚴重不足,合適地買主極少,沒有競爭對手,無法進行比較選擇地情況。

(三)招標轉讓

招標轉讓是指透過向社會公示轉讓資訊和競投規則,投資者以密封投標方式,透過評標委員會在約定時間進行開標、評標,選擇出價最高、現金回收風險小的受讓者的處置方式。具體有公開招標轉讓和邀請招標轉讓兩種。該處置方式適用於標的價值大,通用性差,市場上具有競買實力的潛在客戶有限,但經一定渠道公開詢價後,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資者。

(四)競價轉讓

競價轉讓是指透過一定渠道公開發布轉讓資訊,根據競買人意向報價確定底價,在交付一定數量保證金後,在約定時間和地點向轉讓人提交出價標書和銀行匯票,由轉讓人當衆拆封,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的處置方式。該處置方式適用於處置資產市場需求差,競買人很少,拍賣效果不佳或依法不能拍賣,又不適合招標轉讓的各類資產,包括債權、股權、抵債實物資產的轉讓出售。

(五)打包處置

打包處置是以市場需求爲出發點,按照特定的標準(如地域、行業、集團等),將一定數量的債權、股權和實物等資產進行組合,形成具有某一特性的資產包,再將該資產包透過債務重組、轉讓、招標、拍賣、置換等手段進行處置的方式。它適用於難度大、處置週期長的資產。打包處置分爲兩大類:一是債務重組類打包處置。二是公開市場類打包處置。

(六)分包

分包是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將其所擁有的部分資產,以簽訂分包合同的形式委託給承包人,由承包人負責經營或代爲追償債務的一種行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資產的數額巨大,不良貸款客戶又分散在全國各地,以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難以對所有不良資產進行及時地處置。爲了減少處置成本,加快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藉助社會的力量,採取分包手段來實施對不良資產快速有效的處置。

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指兩個市場主體之間爲了各自的經營需要,在透過合法的評估程序對資產進行評估的基礎上,簽訂置換協議,從而實現雙方無形或有形資產的互換或以債權換取實物資產及股權的行爲。目前資產置換大都發生在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之間,非上市公司透過與上市公司之間的資產置換,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並透過上市公司所具有的連續融資的渠道來實現自身的發展。

二、其他不良資產處理方法包括哪些?

租賃

租賃是指在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出租者透過採取契約的形式所出租的財產按照一定的條件、期限交給承租者佔有、支配和使用承租者向出租者交納租金。租賃終止時,承租者將財產完整地返還給出租者。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最終目的是收回現金,但在實際處置過程中,經常會收回一些非現金資產,其中包括機器設備等生產要素,也會出現取得企業所有權的情況。

破產清償

破產清償是指債務人依法破產,將債務人的資產進行清算變賣後按照償付順序,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所得到的償付。企業破產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一些企業由於經營不善或不能適應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的需要,造成資不抵債,不能償付到期的債務,企業繼續經營無望,對這樣的企業進行破產有利於整個社會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然而對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說,採取破產清償的辦法是不得已的辦法。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對於不良資產在進行處置的話,必須要透過法律所規定的合法手段來完成,最常見的一種方式,也就是透過訴訟追償的方式,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這種情況之下由於當事人不具有相關的法律知識,最好邀請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