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職權,有的是接受法律規定的,有的是由公司決定的。具體說來,職權有:(1)代表公司的權利,簽署法律檔案。(2)代表公司簽訂合同的權利。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法定代表人簽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條件,法定代表人一經簽署,合同即爲生效。(3)公司發行債券、股票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4)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權。《公司法》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