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未按規定年檢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三十條規定

營業執照未按規定年檢怎麼辦

企業法人登記實行年度檢驗制度。

企業法人應當按照登記主管機關規定的時間提交年檢報告書、資金平衡表或資產負債表,登記機關對企業法人登記的主要事項進行審查。不按規定提交年檢報告書,辦理年檢的,登記機關可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扣繳、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第(十)項規定,

企業不按規定報送年檢報告書、辦理年檢的,處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於1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辦理年檢,拒不辦理的,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