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夥不出資

個人合夥不出資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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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資可以成爲股東嗎

出資並非成爲股東的前提條件,比如接受贈與所得,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管理規範前提下,法律支援股東意思自治,包括股東的出資數額和持有股權比例以及表決權和分紅權的約定等等。股東持有股權的比例一般與其實際出資比例一致。

但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內部也可以約定,不按照實際出資比例持有股權,這樣的約定並不影響公司運營,或者對外擔保功能的實現。退一步講,即使約定股東完全不出資,股東按照約定享有的股權也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出資也可以成爲公司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