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願解散是什麼意思

公司自願解散是什麼意思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體制,只有清算完成後,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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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自願解散

自願解散是公司自行決定解散。股東會上經代表2/3以上的表決權的股東透過做出決議,認爲公司已無續存必要而決定的解散。其解散程序爲: 先由股東會作出特別決議,宣佈解散,然後由董事和監事向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解散登記,經政府主管機關覈准解散並進行解散登記後,解散即告正式生效。如果董事、監事不在股東會議後向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解散登記,政府主管機關可依其職權或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撤銷公司的設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