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及註冊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爲股份所組成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八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份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及註冊的基本要求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