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
3.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爲合法合規。
4.新三板上市公司註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5.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6.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範。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公司法》第六條 公司登記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衆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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