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買工傷保險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待遇。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法追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沒有買工傷保險如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