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津貼

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津貼

關於個人所得稅,我們接觸的最多的其實也就是每個月的工資收入扣稅了。當然,我國現在規定的個稅起徵點爲5000元,也就是說在工資收入達到了這個標準之後,那麼對於超過的部分纔會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這也就是爲什麼有些勞動者的工資沒有扣稅,但有些卻又被扣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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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哪些補貼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津貼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其中,國債利息,是指個人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是指個人持有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而取得的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卹金、救濟金。其中,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從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救濟費是指國家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安置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其中,退職費是指符合《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的退職條件,並按該辦法規定的退職費標準所領取的退職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國際公約、簽訂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以上這些不繳納個人所得稅,除此以外,無論什麼形式的工資、補貼、津貼都是要交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