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的返聘合同怎麼寫

一、企業退休人員的返聘合同怎麼寫

企業退休人員的返聘合同怎麼寫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繫人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定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例條款。

一、本協議所稱退休人員是指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或未達到規定退休年齡但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的人員。

二、聘用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四、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任務實行責任制,乙方應本着誠信原則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時間按照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五、聘用報酬: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乙方每月勞務報酬按執行。勞務報酬發放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甲方可以提前或推後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勞務報酬。

六、其他待遇

(一)甲方按照不低於 標準給予乙方辦理相應的商業保險。

(二)乙方非因在甲方工作原因受傷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住院治療的,憑區、縣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書請假接受治療;治療時間超出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乙方工作時間內在甲方工作場所內從事工作任務,或在工作時間內在甲方工作場所外從事工作任務,受第三人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民事規定向第三人主張損害賠償。

七、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處理並有權向乙方追究賠償責任;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協議期限屆滿,本協議終止。

(二)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解除。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

(四)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不適用《勞動法》等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中相關規定。

九、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各項真實、合格、有效的證件及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證件及資料有虛假、欺騙等現象,甲方可解除本協議,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如因乙方行爲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

(二)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協議,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乙方須在甲方安排人員接崗並完成接交工作後方可離崗,乙方工作接交未完成而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本協議約定的報酬二倍承擔和約解除金。

(三)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確實已熟知甲方之規章制度,並承諾自覺遵守。協議期間,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按該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聘用協議,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四)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五)《保密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實際人員配置,有權對乙方實際工作給予崗位調換安排。

(七)乙方同意,在日常工作操作中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或因乙方個人原因嚴重影響甲方形象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企業管理制度》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除外)。

十、其它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協議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確認已於 年 月 日收到雙方簽字蓋章後的本協議文字。

簽名:

企業退休人員的返聘合同,此時返聘回來的人員已經不具有了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因此也就不能再爲其購買社保,同時也沒有相應的年假,不過要是雙方之間能夠協商的話,那麼還是可以給予年假等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