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資調整爲多少?

深圳最低工資調整爲多少?

最低工資是社會硬性規定的對於勞動者的薪酬保障,也就是說,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都需要支付最低工資,而各個省市由於經濟發展狀況不同,規定的最低工資水平也不同,那麼從最新政策來看,深圳最低工資調整爲多少呢?在這裏,本站小編將爲您進行簡單的介紹。

一、什麼是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而根據每個地方的勞動價值不同,就會導致每個地方的最低工資也存在差異。

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在綜合考慮員工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社會保險標準,就業狀況等因素的基礎上,每年調整一次。

當年最低工資%3D上年度最低工資×〔(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2B社會平均工資指數%2B勞動生產率指數)÷3〕×調節係數。其上公式中的調節係數的變動幅度0.8至1.2,由市政府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勞動力供求狀況等因素具體確定。

三、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的調整

廣東省2016年、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不上調,將繼續按照2015年5月發佈的標準執行。近期發佈的《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透露了上述內容。

廣東省(不含深圳市)於2015年5月發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四類:其中一類地區是廣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爲1895元/月;二類地區是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四個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爲1510元/月;三類地區是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四個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爲1350元/月;其餘地區爲四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爲1210元/月。

中國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始於2004年3月1日。實施十二年來,這是廣東省第三次宣佈不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之前兩次分別是在2009年和2012年,均爲全球經濟危機之後。

目前,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

四、加班工資不能納入最低工資範疇

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最低工資不等於總收入,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酬。

以下這些項不得作爲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

一、加班工資;

二、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

三、按照規定不屬於工資的其他費用,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

綜上可知,最低工資的調整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勞動者的最低生活費用、消費價格指數、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