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怎麼量刑處罰

污染環境罪怎麼量刑處罰

一、污染環境罪怎麼量刑處罰

犯污染環境罪的,根據實際的犯罪情節不同,刑法規定的量刑幅度也不一樣。

1、一般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存在嚴重犯罪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存在法定情節特別嚴重情形的,則應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污染環境罪侵犯了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國家)的財產權、生命健康權。

二、污染環境罪加重情節的認定標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後果特別嚴重”:

(一)致使縣級以上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小時以上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一百噸以上的;

(三)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十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三十畝以上,其他土地六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五)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六)造成生態環境特別嚴重損害的;

(七)致使疏散、轉移羣衆一萬五千人以上的;

(八)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九)致使十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致使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十一)致使一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並致使五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二)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殘疾的;

(十三)其他後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污染環境罪是法定犯,構成該罪必須滿足“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因此,毋庸置疑,任何構成污染環境罪的行爲都侵犯了國家的環境保護制度。換言之,國家的環境保護制度是污染環境罪的保護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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