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區噪音標準 時間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居民區,噪音應該控制在45分貝-55分貝,這是一個舒適的音量控制,這個就是說話,彼此能聽到的音量。噪音一旦嚴重影響公民的生活也是一種違法行爲,會根據行爲後果的嚴重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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