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一、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金融犯罪貪婪性增強,犯罪數額越來越大,對經濟社會造成的嚴重後果遠非其他經濟犯罪可以比擬,判定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定罪標準,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犯罪數額巨大,20世紀八十年代以前,案值一般在幾千元、幾萬元之間,上百萬元的僅爲個別現象;進入九十年代至今,數十萬元的案件較爲普遍,數百萬元、數千萬元、上億元的案件時有發生,其數額之大,損失之巨,令人觸目驚心。

2.情節嚴重,損失一旦發生,將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無法挽回和彌補的後果。

二、互聯網金融犯罪的特點

以網絡借貸、衆籌融資、互聯網支付等爲主要代表的互聯網金融迅猛發展,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跨地域性等特徵使犯罪分子更容易利用其實施犯罪。如,利用P2P平臺實施的集資詐騙案件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件大量出現,利用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與手機綁定實施的信用卡詐騙案、騙取附屬於信用卡的貸款案等案件也不斷出現。

同時,涉衆型金融犯罪仍然高發多發,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人數繼續處於高位,發案區域廣泛,而且不斷向新的行業、領域蔓延。如很多非法集資案件假借銷售理財產品名義實施。

國際化趨勢凸顯也是一大新特點。近年來,協助他人非法辦理跨境匯兌、買賣外匯、資金支付結算等地下的錢莊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利用離岸公司帳戶、非居民帳戶等協助貪污賄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轉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犯罪活動比較猖獗,都反映了金融犯罪呈現的國際化趨勢。

綜上所述,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然是金融,其潛在的風險與傳統金融沒有區別,甚至還可能因互聯網的作用而被放大。互聯網金融犯罪案件要按照區別對待的原則分類處理,綜合運用刑事追訴和非刑事手段處置和化解風險,對於涉案金額較大、情節嚴重的進行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