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於網絡詐騙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參於網絡詐騙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如今在互聯網快速發展的時代,網絡詐騙的案子層出不窮。也有不少犯罪嫌疑人會以高額回報爲利誘點誘導他人蔘與網絡詐騙。參與網絡詐騙受到的懲罰會根據詐騙金額有不同的處罰,網絡詐騙新刑法立案標準是3000元以上就應當立案偵查。下面是小編爲您整理的內容。

根據《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法發〔2016〕32號》

(一)網絡詐騙定罪基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二)參與網絡詐騙處罰標準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6、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8、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9、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10、利用“釣魚網站”連結、“木馬”程序連結、網絡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綜上所述,網絡詐騙是一個相對比較寬泛的概念,數額較小不構成詐騙罪。根據具體案情和詐騙金額參與網絡詐騙處罰結果會有不同,同時如果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要從重處罰。如果想要了解更詳細的情況,可以諮詢律師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