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6萬怎麼判刑和處罰

隨着互聯網越來越快的不斷髮展,網絡給我們帶來了無限的便利,但由於網絡上一些不法分子使用網絡的便利進行詐騙,讓很多人深受其害。我們知道,網絡詐騙屬於詐騙罪。那麼,網絡詐騙6萬怎麼判刑和處罰?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瞭解下具體的內容吧。

網絡詐騙6萬怎麼判刑和處罰

一、網絡詐騙

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網絡詐騙與一般詐騙的主要區別在於網絡詐騙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爲,沒有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爲便不是網絡詐騙。

在使用網絡過程中,應確保電腦防火牆、防毒軟體等維持最新更新狀態,以防各類病毒或木馬侵入。

二、網絡詐騙手段

1、黑客透過網絡病毒方式盜取別人虛擬財產。一般不需要經過被盜人的程序,在後門進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區傳染,使偵破時間更長。

2、網友欺騙。一般指的是透過網上交友方式,從真人或網絡結識,待被盜者信任後再獲取財物資料的方式。速度慢,不過偵破速度較慢。

3、網絡“龐氏詐騙”。一般是指透過互聯虛假宣傳快速發財致富,組織沒有互聯網工作經驗人員,用刷網絡廣告等手段爲噱頭,收斂會費進行詐騙。

三、網絡詐騙6萬判刑幾年及相關法律規定

1、犯本罪的金額小於3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大於3萬小於是10萬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因爲使網絡詐騙頻繁發生,很多人受到了很大損害,一般來說詐騙的金錢也很難收回全部的。文章告訴我們,網絡詐騙6萬元屬於數額巨大的情況,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