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微信誘騙應該怎麼處理?

網絡資訊時代,各種聊天工具、交友軟件層出不窮,常見的就有微信。很多的不法分子利用微信進行網絡詐騙,常見的方式就有清殭屍粉、微信貸款、訂票、虛構色情服務等,花樣百出、招式新穎。那麼如果現實生活中我們遭遇了網絡詐騙微信誘騙應該怎麼處理?

網絡詐騙微信誘騙應該怎麼處理?

一、網絡詐騙微信誘騙應該怎麼處理

需要撥打110報警,或者到被騙地的派出所報警,同時提供相關線索和證據,報案後等待破案。 詐騙數額較小的,可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犯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透過,現予公佈,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2011年3月1日 爲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如何有效防範網絡詐騙?

1、給自己的電腦和手機安裝殺毒軟件,定期殺毒應該成爲一種習慣;

2、進行網銀、支付寶操作時,要確保使用安全的瀏覽器和登入正確的網址;

3、在網上購物,要選擇正規、大型電商。設定複雜支付密碼,並定期更換,最好選擇“密碼+校驗碼”雙重驗證;

4、在網站註冊賬號時,只填帶*號的必填項,儘量提供最少的資訊;

5、不隨意開啟陌生郵件,尤其是帶附件的郵件或者聲稱中大獎的郵件;

6、儘量別“蹭網”,公共場所的未知WiFi一定不要連結;

7、如今在微信上測性格、運勢等連結氾濫。這些連結通常會要求你提供姓名、年齡等基本資訊,後臺還會直接獲取你的手機號碼等資訊;

8、不要把個人敏感照片、數據上傳到雲端;

9、用戶如果發現個人資訊出現泄漏,希望能夠刪除相關資訊的時候,除了在原網站上要求刪除外,還可以透過搜尋引擎來查閱自己的資訊還在哪些地方存在(不一定是快照,也可能是其他網站)。這樣一來,就相對安全多了。

上文就是網絡詐騙微信誘騙的處理方式,在此小編要提醒各位要理智使用網絡資訊平臺,不要輕易相信網絡上發佈的資訊,並且輕易的留存自己的真實資訊。不過,如果您遭遇了網絡詐騙請一定要保持理智,及時的保留交易或者聊天資訊,及時報案,以便公安機關的破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