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50萬緩刑可以有嗎?

隨着互聯網的發展,透過網絡消費支付的方式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接受和認可,網絡支付平臺的發展也越來越成熟。可是詐騙案也隨之成長利用互聯網支付平臺以及各種花式詐騙手段以及理由騙取人們的金錢。那麼網絡詐騙50萬緩刑可以有嗎?又是什麼情況可以有呢?

網絡詐騙50萬緩刑可以有嗎?

一、網絡詐騙的概念

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增強自我意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詐騙罪量刑標準進行了補充: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二、網絡詐騙刑法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罪量刑標準之加重處罰情形:

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爲“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三、網絡詐騙是否會被判緩刑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判處緩刑的對象分爲三類:

其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爲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其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所以,網絡詐騙被判緩刑,有以下幾種情況:

1、存在自首情節,並且主動退還款項

2、在網絡詐騙活動中,還有其它犯罪成員,並且自己處於從犯地位

3、詐騙金額較小,悔改認錯態度積極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詐騙50萬元左右涉嫌數額巨大或者特別巨大,可以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詐騙數額巨大或者特別巨大,可以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較難爭取緩刑。

綜上所述,我國對於網絡詐騙也是有區分的,詐騙50萬屬於詐騙數額巨大的詐騙案例,如果罪犯本身未達18週歲或已滿75歲以上或者罪犯是孕婦其次是屬於從犯的罪犯認錯態度良好,滿足以上條件的可以考慮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