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網絡詐騙還是電信詐騙,其實這都是當下比較新的兩種詐騙形式,除了需要加強網絡方面的監督管理外,其實更重要的就是網民自身能夠有足夠的防騙意識,這樣才能更好的避免上當受騙。從這點上來看,就需要先了解清楚網絡電信詐騙的主要形式有哪些,下面本站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網絡電信詐騙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以網絡借貸爲名,要求申請人事先支付所謂的“驗資費”、“保險費”、“押金”等。
2、以中獎爲名,要求“中獎者”事先支付所謂的“個人所得稅”等。
3、操盤手聲明的簽訂合同主體與蓋章內容顯示主體不一致。4、印章的內容顯示不合法。
5、要求提前支付驗資費、保險費等各類名目費用。
6、以不答應就報警、發送《法院訴訟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壓力,逼迫支付錢款。
7、網絡刷單,以完成一定任務(繼續刷單支付款項)才能返還刷單款爲由,要求繼續支付款項。
8、冒充公安等機關和辦案人員的身份,以“讓提供身份資訊給她們錄口供,說還要凍結所有銀行卡”等話素,一步步誘導以獲取銀行帳戶號、密碼等資金存儲資訊。
9、以提供工作崗位爲名,要求應聘者繳納所謂的保證金、服裝費、培訓費等各類名目的費用。
10、假借合法主體資質,簽訂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或者,直接虛構主體資格(虛構公司名稱等),簽訂合同。
11、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明知自己無合同約定的投資/運營實/體項目,沒有實際履行能力而騙取對方錢財。對方涉嫌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的規定,有刑事追訴的風險,你有權利同時也有義務舉報至公安機關。
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爲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量刑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爲,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3、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爲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爲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上文中小編已經爲大家總結了11點,當然這只是冰山一角,除此之外還有其他沒有提到的網絡電信詐騙的形式,這些都是每一個公民應該注意的,在充分了解了詐騙形式之後,其實日後可以更好的提升自己的防騙意識。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