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網絡詐騙40萬判幾年?

網絡詐騙近幾年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我們視線中,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的便利進行詐騙,使許多人遭受到經濟損失。網絡詐騙達到一定的金額,就會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法院如何判決是根據詐騙行爲涉及到的金額和情節嚴重程度決定的。那麼,網絡詐騙40萬判幾年?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介紹。

實施網絡詐騙40萬判幾年?

一、網絡詐騙40萬判幾年?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網絡詐騙40萬應屬於數額巨大,應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網絡詐騙的幾種表現形式

(一)利用盜號和網絡遊戲交易進行詐騙

1、冒充即時通訊好友借錢。騙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戶密碼,然後張冠李戴冒名頂替向事主的聊天好友借錢,如果對方沒有識別很容易上當.大家如果遇到類似情況一定要提高警惕,摸清對方的真實身份.需要您特別當心的是一些冒充熟人的網絡視頻詐騙,犯罪分子透過盜取圖像的方式用“視頻”與您聊天,您可千萬別上當,遇上這種情況,最好先與朋友透過打電話等途徑取得聯繫,防止被騙。

2、網絡遊戲裝備及遊戲幣交易進行詐騙。常見的詐騙方式一是低價銷售遊戲裝備,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網絡遊戲,進行遊戲幣及裝備的買賣,在騙取玩家信任後,讓玩家透過線下銀行匯款的方式,待得到錢款後即食言,不予交易;二是在遊戲論壇上發表提供代練,待得到玩家提供的匯款及遊戲賬號後,代練一兩天後連同賬號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賬號時,雖提供了比較詳細的資料,待玩家交易結束玩了幾天後,賬號就被盜了過去,造成經濟損失。

3、交友詐騙。犯罪分子利用網站以交友的名義與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後以缺錢等名義讓事主爲其匯款,最終失去聯繫。

(二)網絡購物詐騙

是指事主在互聯網上因購買商品時而發生的詐騙案件。其表現形式有以下6種:

1、多次匯款——騙子以未收到貨款或提出要匯款到一定數目方能將以前款項退還等各種理由迫使事主多次匯款。

2、假連結、假網頁——騙子爲事主提供虛假連結或網頁,交易往往顯示不成功,讓事主多次往裏匯錢。

3、拒絕安全支付法——騙子以種種理由拒絕使用網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謊稱“我自己的帳戶最近出現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網易寶,因爲要收手續費,可以再給你算便宜一些”等等。

4、收取訂金騙錢法——騙子要求事主先付一定數額的訂金或保證金,然後才發貨。然後就會利用事主急於拿到貨物的迫切心理以種種看似合理的理由,誘使事主追加訂金。

5、約見匯款——網上購買二手車、火車票等詐騙的常見手法,騙子一方面約見事主在某地見面驗車或給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電話就馬上匯款,騙子利用“來電任意顯軟件”冒充事主給其朋友打電話讓其匯款。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質、低廉的山寨產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貨後連呼上當,叫苦不堪。

(三)網上中獎詐騙

是指犯罪分子利用傳播軟件隨意向郵箱用戶、網絡遊戲用戶、即時通訊用戶等發佈中獎提示資訊,當事主按照指定的“電話”或“網頁”進行諮詢查證時,犯罪分子以中獎繳稅等各種理由讓事主一次次匯款,直到失去聯繫事主才發覺被騙。當您登陸聊天或開啟郵箱時是否會收到一些來歷不明的中獎提示,不管內容有多麼逼真誘人,請您千萬不能相信,更不要按照所謂的諮詢電話或網頁進行查證,否則您將一步步陷入騙局之中。

(四)“網絡釣魚”詐騙

“網絡釣魚”利用欺騙性的電子郵件和僞造的互聯網站進行詐騙活動,獲得受騙者財務資訊進而竊取資金。作案手法有以下兩種:

1、發送電子郵件,以虛假資訊引誘用戶中圈套。不法分子大量發送欺詐性電子郵件,郵件多以中獎、顧問、對賬等內容引誘用戶在郵件中填入金融賬號和密碼。

2、不法分子透過設立假冒銀行網站,當用戶輸入錯誤網址後,就會被引入這個假冒網站。一旦用戶輸入賬號、密碼,這些資訊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竊取,帳戶裏的存款可能被冒領。此外,犯罪分子透過發送含木馬病毒郵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計算機內,一旦客戶用這種“中毒”的計算機登入網上銀行,其賬號和密碼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竊取,造成資金損失。

網絡詐騙具體要判幾年與詐騙金額大小有關,最高刑期爲無期徒刑。雖然國家在大力打擊網絡詐騙,但有一些金額較小的詐騙雖未達到立案標準,但也給受害人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爲了使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損失,個人在平時應注意防範網絡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