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受理需要多少金額

詐騙行爲是刑法規範的一種犯罪行爲,在生活中詐騙犯罪也是發生頻率比較高的一種犯罪類型,而且現在的網絡技術比較發達,爲詐騙犯罪又提供了一種新的犯罪方式,網絡詐騙行爲越來越多,很多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網絡詐騙的發展需要我們進行規避,那麼網絡詐騙受理需要多少金額呢,本站小編爲大家解答。

網絡詐騙受理需要多少金額

一、網絡詐騙受理需要多少金額

網絡詐騙只是運用網絡手段進行的詐騙行爲,形式不同,本質都一樣,根據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二、個人詐騙的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

詐騙罪是數額犯,行爲人採用詐騙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能構成詐騙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三、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犯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犯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1、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爲,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2、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共同犯罪中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應當以行爲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爲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因爲網絡詐騙不同於現實中的詐騙,其手段的不同爲受害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帶來了一定的阻礙,詐騙罪的受理金額不管是什麼途徑,只要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就可以進行立案受理,因此只要按照正常詐騙罪金額進行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