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網絡詐騙多少能報案

實際上現在在生活當中有一部分的違法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活動的時候,犯罪分子基本的法律常識甚至都要比受害者知道的要多一些。比如說對於詐騙的這種犯罪活動,我國對詐騙罪的立案金額是有要求的,所以有一些小型的詐騙金額受害者就很難維權。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的就是在我國網絡詐騙多少能報案?

在我國網絡詐騙多少能報案

一、在我國網絡詐騙多少能報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所以對於網絡詐騙,只有達到二千元纔可以按詐騙犯罪進行報案處理。

二、處罰措施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利用“釣魚網站”連結、“木馬”程序連結、網絡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詐騙數額接近“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具有前述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根據我國刑法當中的規定,網絡詐騙罪只有達到兩千元以上纔會按照詐騙罪進行立案處理。更多的時候,如果詐騙罪低於兩千元或者是幾百元的話,當然公民也可以報案,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追回錢的機率是非常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