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造謠傳謠行爲怎麼處罰?

一、網絡造謠傳謠行爲怎麼處罰?

網絡造謠傳謠行爲怎麼處罰?

網絡造謠傳謠行爲的處罰標準是根據涉案事實嚴重程度而定的,根據《刑法》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爲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爲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爲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爲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罪。

二、本罪與侮辱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不同之處主要在於: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爲,而誹謗則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當着被害人的面進行的,誹謗則是當衆或者向第三者散佈的。

三、本罪與誣告陷害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針對特定對象,採用捏造事實的手段實施的。不同之處在於:

(1)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不同。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

(2)行爲方式不同。誣告陷害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誹謗則是當衆或者向第三者散佈。

(3)主觀方面不同。誣告陷害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誹謗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

網絡造謠傳謠的本質是犯罪分子透過造謠等手段來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以及人身權,司法機關可以根據有關犯罪特徵和構成要件來進行合法的調查取證,並依據實際的涉案事實後果和情節嚴重程度,來綜合量刑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