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被騙多少錢屬於網絡詐騙?

網絡的飛速發展,給我們的生活工作帶來了很大的便捷性,足不出戶我們就可以買到任何自己需要的東西,但是新的事物也伴隨着新的風險,網絡雖然爲大家帶來了方便,卻也使騙子有了可趁之機,那麼網上被騙多少錢屬於網絡詐騙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網上被騙多少錢屬於網絡詐騙?

一、網上被騙多少錢屬於網絡詐騙?

根據2011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網絡詐騙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透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三、網購詐騙的常用方式:

1、謊稱其貨品爲走私物品或海關罰沒物品,要求網民支付一定的保證金、押金、定金;

2、謊稱網民下訂單時卡單,要求網民重新支付或重新下訂單;

3、謊稱支付寶系統正在維護,要求網民直接將錢匯到其指定的銀行帳戶中;

4、謊稱購物網站系統故障,要求網民重新支付;

5、謊稱網店正在搞促銷、抽獎活動,需要交納一定的手續費等等;

6、網民在網購飛機票時,嫌疑人謊稱網民提供的身份資訊有誤,要求網民重新支付購票款;

7、謊稱需要進行資質驗證,要求網民支付驗證資質費;

8、謊稱店內無貨,朋友的店裏有貨,於是推薦一個看似差不多的網址。

“網上被騙多少錢屬於網絡詐騙”,根據我國最高法和最高檢的解釋可知,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就構成詐騙罪,且屬於數額較大,而透過網絡向不特定的多數人實施詐騙的,就應該依據詐騙罪的定罪從嚴懲處,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可見透過網絡詐騙因爲影響大且人數不確定,容易帶來較爲惡劣的影響和後果,因此我國刑法規定了較爲嚴格的刑法處罰。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刑法定罪量刑的問題,可以登入本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