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合同詐騙罪

案情簡介

破除合同詐騙罪

被告人周某因合同詐騙罪被隰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具體事實是,周某被某公司作爲工作人員一起前去該縣某鎮考察,後公司與該鎮簽署合作協議,共同開發建設萬畝果園。該鎮先期投資遂將土地平整。公司委託周某就該項目運作融資。周某積極工作時,在湖北某地,因網上通緝,被當地警方抓獲,後移交至隰縣公安機關。我受周某家屬委託參與此案。


辦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此案後,經會見詳細詢問,我認爲該案的合同詐騙罪不成立,即向公安機關出具法律建議,後公安機關向檢察院報批,我又向檢察院出具法律建議,檢察院未予批捕。周某被取保候審。該案屬於經濟糾紛,隰縣某鎮自身因該項目投入一定的資金,而公司承諾的資金遲遲不能到位,就以合同詐騙罪報案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未予嚴格審查,就隨意立案。周某既非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也未從中獲取任何非法所得,其人身自由權利被剝奪,屬公安機關違規插手經濟糾紛的受害人。


裁判結果

該案最終未被移送檢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