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技術合同是否需要備案

一、一般來說技術合同是否需要備案

一般來說技術合同是否需要備案

技術合同是需要備案的,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二、技術合同備案准備的材料有哪些?

申報登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登記方需要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字和相關附件(中文文字),合同文字應是正本原件,一式不少於二份(登記處需留存一份正本合同)。合同文字應採用科技部或當地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監製的技術合同示範文字;採用其他文字的,應當符合《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申報登記的技術合同,應是已生效的合同,並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出具紙介形式的合同文字。

(2)《技術合同登記表》。

(3)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要進行賣方註冊。

(4)《技術合同認定規則》中要求申辦人出具的材料:

①法人、其它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②承擔政府項目而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提交項目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③技術合同標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交生產許可證或有關批准檔案。

(5)技術合同履行後,當事人在辦理覈定技術性收入或審批技術交易獎酬金手續時,應提交加蓋單位財務章、財務負責人章以及單位公章和主管財務負責人章的《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覈定表》。

技術合同備案准備的材料有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技術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需要以紙質的形式提交,並且申報時合同在有效期內。同時還需要提供相關部門蓋章的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覈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