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代理合同一般幾年一簽?

產品代理是企業爲了快速、有效擴大銷售規模而採取的一種營銷模式,各級代理商負責本地區內的產品銷售,代理商的經濟收入主要根據產品銷量來確定,在具體實際中,有些代理商往往會擔憂自己花費巨大精力爲企業開啟市場後,如果被取消代理權那就得不償失了,那麼,產品代理合同一般幾年一簽呢?

產品代理合同一般幾年一簽?

一、產品代理合同的含義

產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爲委託人銷售某些特定產品或全部產品的代理,對價格、條款及其他交易條件可全權處理與委託人簽訂的合同。

二、產品代理與其他類代理的區別

1、產品代理與經銷的區別

從法律上來講,銷售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屬於委託代理的關係。銷售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替委託人銷售商品,其所有權不屬於代理商,因此銷售收入歸委託人所有。而代理商只領取佣金。而經銷商與廠家之間的關係從法律上來看是買斷關係,經銷商的收入不是佣金,而是商品銷售價格減去購入價格後的銷售收入。因此,銷售代理與經銷從理論上來講有如下三點區別:經銷的雙方是買賣關係,銷售代理的雙方是一種委託一代理關係;經銷商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而銷售代理商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銷售,簽訂銷售合同;經銷商的收入是買賣差價收入,而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

2、產品代理與經紀的區別

經紀關係是指:中間商提供訂約機會,並協助合同的簽訂,雙方成交後。交易雙方付給中間商佣金爲報酬,經紀與代理有如下幾點區別:服務對象不同。經紀人的服務對象極爲廣泛,而銷售代理商只爲一個或幾個委託方進行與銷售有關的服務。行爲的名義不同,經紀人雖爲委託人進行買賣交易活動,但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其法律效果歸於經紀人身上。享有的權利不同。由於經紀人只是以自己的名義替交易雙方媒介,他不具體代表任何一方,即經紀人一般沒有代爲訂約的權力。銷售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一般是締約代理商,擁有代替被代理人訂合同的權力。服務的範圍不同。銷售代理商服務的範圍僅限於銷售代理及與銷售代理有關的一些服務,如貨運、倉儲、報關等。而經紀人服務範圍則比較廣泛。與委託人的關係的持續性不同,它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獨立的關係,它與被代理方的關係是長久的、持續性。經紀人則於特定市場,爲一般商號臨時爲一定商號作媒介,經紀人與委託方的關係較爲短暫。

3、產品代理與代銷的區別

代銷,是指廠商委託中間商,以中間商的名義銷售貨物,盈虧由廠家自行負責,中間商只取佣金報酬,若銷售不出產品,仍可將產品退還給委託人。代銷商與銷售代理商一樣,也不擁有對產品的所有權,只有代表委託人銷售商品的權力,因此也只能領取佣金。代理與代銷的區別較爲明顯:從理論上講,銷售代理是直接代理,而代銷是間接代理。從實務上講,代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代銷產品;銷售代理中,代理商以委託方的名義售賣產品。銷售代理關係一般較爲持久,大多有明確細緻的代理合同,代銷關係較爲短暫,代銷合同甚爲粗略。 銷售代理商一般是批發商,而代銷商一般是零售商。

三、產品代理合同的期限

產品代理合同的期限法律並無明確規定,可以由委託方和代理方協商確定,按照目前市場慣例,一般情況都是一年一簽,期滿雙方無異議可續簽。

綜上所述,關於產品代理合同一般幾年一簽的問題,由於產品代理與經銷、經紀和代銷有着較大區別,在這種營銷模式下,委託方將產品的地區銷售權全部授予給了代理方,因此,爲了防範和控制風險,代理合同一般一年籤一次,不過,如果雙方合作良好,到期後可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