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簡易工程承包合同的寫法如下:1、首先需要寫明發包方和承包方的基本資訊;2、然後寫明工程項目的具體資訊,價款及支付方式,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的方式等等;3、最後由雙方簽字蓋章、註明日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