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分家協議不同於傳統的析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往往包括析產、贈與、贍養等多項內容,分家情況複雜,必須全體家庭成員一致同意並簽名。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立約人的基本情況,在家庭中的輩份稱呼;(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