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一、該協議是成立並有效的,則必須繼續履行該協議,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該協議;二、簽訂協議不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合法,則該協議自始無效,可以不履行該協議;三、在受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情況下籤訂的協議,則該協議是可撤銷的,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該協議。《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