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沒抄入住水電底度成不成立

租房合同沒抄入住水電底度成不成立

一、租房合同沒抄入住水電底度成不成立

租房合同的成立,和抄不抄入住水電底度沒有任何關係,租房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就成立: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租房合同水電費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一般情況下在租房合同當中都會有關於水電費承擔的相關條款,而且,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是由承租人自行繳納水電費的,所以,承租人在入住的時候就要記住入住時水電具體情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合同當中沒有載明入住時水電費的具體情況的,不代表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