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結算訴訟期是怎麼規定的

一、工程合同結算訴訟期是怎麼規定的?

工程合同結算訴訟期是怎麼規定的

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爲二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爲起算。我國法律規定訴訟時效可以透過一定的主張權利行爲得以中斷,中斷後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爲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 “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爲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爲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爲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最長訴訟時效爲二十年。

二、追討欠款的途徑分析

1、與欠款人進行協商

2、找追債公司幫助

3、法律途徑

實際上,拖欠工程款的這種現象在建築領域內是比較常見的,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適用於一般的訴訟時效。可是,很多開發商可能以工程質量不合格等各種各樣的藉口延遲支付工程款,和對方討要工程款的方式要靈活應對,千萬不能透過暴力的這種方法強行索要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