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約定合同生效生效時間怎麼辦?
未約定合同生效生效時間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簽訂合同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一)平等原則;
(二)自願原則;
(三)公平原則;
(四)誠實信用原則;
(五)不違背公序良俗原則;
(六)遵守法律法規原則。
四、訂立合同的流程是怎樣的?
1、一方當事人發出希望訂立合同的要約;
2、受要約人作出同意訂立合同的承諾;
3、當事人之間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
4、自各當事人簽字蓋章後合同成立。
五、合同生效後拒不履行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上所述,法律並沒有規定過合同中必須約定合同生效的時間,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合同都是從成立時生效的,已經生效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若無特殊情況,必須依法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應盡義務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