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無效承諾條款有效嗎
無效的合同自始自終是無效的,合同如果全部無效的,合同中承諾的部分也無效。如果合同是部分無效的,承諾並不是無效的部分,承諾就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爲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合同惡意串通怎麼認定
(1)當事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性。
即明知或者知其行爲會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損害,而故意爲之。
(2)當事人之間具有串通性。
串通是指相互串連、勾通,使當事人之間在行爲的動機、目的、行爲以及行爲的結果上達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實現。
在實現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後,當事人約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實施該種合同行爲。
(3)雙方當事人串通實施的行爲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惡意串通的結果,應當是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損害。
法律並不禁止當事人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中獲得利益。
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謀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時而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時候,法律就要進行干預。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無效的合同自始自終是無效的,合同如果全部無效的,合同中承諾的部分也無效。
如果合同是部分無效的,承諾並不是無效的部分,承諾就有效,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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