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的常見方式包括哪些?

一般情況下,常見的合同詐騙是以假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非法手段騙取另一方財物簽訂的合同來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屬於合同詐騙罪。常見的合同詐騙罪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小編爲您詳細介紹。

合同詐騙的常見方式包括哪些?

一、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勾當
  行騙者爲了便於實施詐騙的目的,專門持僞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證件,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成立公司,然後,以公司名義招聘員工、培訓員工,由員工進行詐騙,整個詐騙過程,真正的幕後策劃人始終不露面。因此,合同詐騙案件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業務員或一般員工,而隱藏在合法公司後面的策劃人因爲極少直接與受騙者接觸,從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義行騙,可以減少行騙的風險,增加行騙手段的隱蔽性。更有甚者,公司連自己招聘的員工都騙,情節十分惡劣。

二、重操舊業者多屢騙不爽
  行騙者多數是具有多次行騙劣跡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識破,便馬上聞風而逃。當他們認爲風聲不緊的時候,就會重操舊業。因爲他們對於行騙手段十分熟悉,所以在很短時間內他們便可以迅速成立詐騙組織,實施詐騙行爲,而且,爲逃避法律懲罰,他們會吸取教訓,得手後立即銷聲匿跡,給有關部門查辦造成困難。

三、運用見證手法騙取信任
  合同詐騙公證和律師見證的形式,是較爲流行的法律見證形式。正是由於這兩種形式社會效果好,也爲老百姓所熟知,行騙者容易抓住這種心理,從而體現其合作項目和合同的真實性。受騙者此時更多的想法是,合作項目和合同都是受法律保護的,若對方違約,透過法律程序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這也使得受騙者心裏如吃了定心丸一樣,完全相信行騙者,從而被行騙者多次騙走財物,有時甚至連續被騙還毫無察覺。值得一提的是,這種方法,通常在受騙者尚且猶豫不決時,行騙者只要使用這種辦法,受騙者都會信以爲真從而受騙上當的。

四、冒用他人名義實施詐騙
  犯罪分子身份證、單位證明等證件均爲僞造,並非常善於僞裝,虛張聲勢甚至假借他人資產以顯示其實力,投其所好甚至對受害單位方主管人員進行行賄,以騙取其信任。

五、僞造擔保票據非法獲取
  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實施合同詐騙。犯罪分子或利用高科技手段僞造此類票據,足以亂真,或以非法手段獲取,不易被察覺。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六、利用虛假廣告實施詐騙
  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大肆宣傳,以技術轉讓、包收產品爲幌子,以高額回報爲誘餌,以收取技術轉讓費、預付款等實施詐騙,在回收時以質量不合格等爲藉口拒絕履行或直接攜款逃匿。

七、用空車配貨專找漏洞
  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防範意識不強、配貨市場管理機制不健全等漏洞,使用僞造的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及車牌照,與受害人簽訂承運合同,將貨物拉走變賣。此類合同詐騙犯罪案件呈多發趨勢,偵破難度較大。瞅準熱門行業揀貴的騙近年來,騙子將目光集中在建築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和貸款購車合同上,專揀貴的騙。另外,騙子們籤合同往往與僞造證件等犯罪聯繫緊密。他們僞造虛構單位或實際存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公章,還有的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使用僞造的身份證、收入證明、財產證明、車輛登記證等。

八、假扮“大客戶”設下陷阱
  對付那些經營較爲正規或經驗老到的廠商,不法分子利用廠商對“熟客”經常提供先貨後款這一優惠政策的特點,假扮“大客戶”,以“試貨”“觀察市場反應”等藉口,與廠商簽訂幾份數額較小的合同,並按照合同要求予以履行。待商家對不法分子有了足夠的信任後,他們突然大幅度增加要貨數量,並提出享受先貨後款或支付預付款的要求。鑑於之前雙方的交易均順利完成,許多廠商都會走進不法分子設下的陷阱,血本無歸。

常見的合同詐騙形式包括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勾當;重操舊業者多屢騙不爽;運用見證手法騙取信任;冒用他人名義實施詐騙和僞造擔保票據非法獲取等八個方面。我們要善於辨別這些合同詐騙的方式,才能逃離合同詐騙的魔爪。發生合同詐騙自己不能解決的情況,可以在我們本站尋找專業的律師幫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