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現甲方自願意將 面積 畝承包給乙方砍伐,總承包金額爲人民幣 萬元整(¥: 元),承包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爲年,爲了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在承包期間的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山林砍伐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字時,甲方必須辦理一切有關山林砍伐,木材運輸等合法手續。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所砍伐的山林無任何林權糾紛,因林權糾紛致合同不能順利履行,視爲甲方違約。
3、甲方必須確保通往山林砍伐運輸道路暢通,(裝車點前後不得超過 米)。
4、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款後,不得將乙方所承包的山林砍伐範圍轉賣給他人。
5、乙方負責在砍伐過程中並確保砍伐、運輸生產安全,因生產安全造成的人員傷亡一切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不得私自將山林轉包給他人。
(四)、此合同簽訂後如遇村民糾紛及羣衆不良行爲,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責。
五、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應按照與定作人約定的標準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獨立性
定作人與承包人之間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對承包人的能力、條件信任的基礎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屬個別商訂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爲諾成合同。
5)承包合同爲有償合同。
任何合同只要一旦簽約都是屬於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雙方之間是不能夠進行違約的,如果有違約情況的話,必須按照雙方之間的損失或者是根據合同之間的內容來進行確定。如果雙方之間認爲該合同沒有法律效力,可以直接向法院進行提出。認定該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