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計算三包有效期?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三包是法定的。三包包括:包修、包換、包退。三包有效期是法定的,比如自行車,整機三包有效期爲1年,主要部件爲2年;三包有效期也可以按合同的約定延長,以便更有利地保護消費者,比如銷售者可以將自行車整車三包有效期延長爲一年半,兩年等。那麼,如何計算三包有效期呢?

怎樣計算三包有效期?

計算三包 有效期應注意以下幾點:

(1)三包有效期限自開具發票之日始,至《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規定的或者合同約定的三包有效期期滿之日止。例如,開具發票爲1995年9月1日,整機三包期爲1年,則期滿之日爲1996年9月1日。

(2)三包有效期限的最後一天爲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爲期限的最後一天。比如1996年2月裏日開具的發票,三包期限爲1年,買的產品應該三包到1997年 2月 1日,但到時若趕上經營者1997年2月1日是法定休假日不營業時,該產品的三包有效期可以順延到1997年2月2日。

(3)三包有效期內,如果發生產品修理或者因無修理零配件待修等情況,其三包期限均按修理佔用時間或者無零配件待修時間順延相應的時間。

比如1996年2月1日開具的發票,產品三包期限爲1年,該產品應該三包到1997年2月1日。但在這一年內,產品出現了性能故障,送去修理花費了15天,則該產品三包有效期應該從1997年2月2日起再順延15天,到2月16日。

知識延伸:三包責任事件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佈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爲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爲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爲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爲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佈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爲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爲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爲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爲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l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佈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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