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術合同雙方都需要備案嗎?

一、深圳技術合同雙方都需要備案嗎?

深圳技術合同雙方都需要備案嗎?

在深圳簽訂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是需要備案的。具體流程是:

(一) 賣方用戶註冊

買方憑真實、有效證件到登記機構註冊或自行註冊。首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需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註冊、上傳法人證書、營業執照、企業資訊表並選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點進行申報。

(二) 網上申報登記

賣方根據技術合同內容,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技術合同登記業務系統,憑用戶名和密碼登入後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也可以有選擇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登記。

(三) 報送合同文字

賣方按申報材料要求,將技術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報送選定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審覈。注:設計專利技術合同的,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表處申請認定登記。

(四) 審覈登記

登記員查閱賣方網上“登記申請書”並根據賣方送審合同文字材料進行審覈、認定登記、蓋章,出具認定登記證明。(由市級登記機構初審覈蓋章,並送審計科技部門審覈蓋章)

(五) 賣方辦理減免稅

賣方憑覈定後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到企業所在稅務部門辦理免稅或退稅手續(保稅辦理程序見手冊)

二、 技術合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一)符合技術開發(委託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祕密)合同,可享受技術交易額免徵5%營業稅。

(二)符合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轉讓方根據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爲幫助受託方(委託方)掌握所轉讓(或委託開發)的技術而提供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切這部分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是開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可享受免徵5%營業稅。

三、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 賣方主體證明材料:法人證書(副本)或本人身份證(外籍人士可用護照)。

(二) 生效合同的正本文字及全部附件,(原件和複印件各一式一份)簽字蓋章完整有效,字跡清楚。使用科技部印製的示範合同文字,貼好印花稅。

(三) 財務預算清單(費用清單)覈定技術收入。

(四)涉外合同登記提供合同的文字(外文合同需翻譯成中文並於外文原文合同同時附上)、外經貿部門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委託書、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五) 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1、合同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2、合同登記申請書、資訊表;

3、委託經辦人授權書原件;

4、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5、合同金額發票複印件;

6、相關證明。

四、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材料要求

(一) 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合同需提供詳細技術方案。

(二)軟件開發項目需要提供技術需求書,知識產權必須明確;著作權歸甲方(受託方)或甲、乙雙方(受託方和委託方)擁有。軟件技術轉讓合同需提供軟件著作權證書。

(三) 技術合同原則使用國家科技部印製的示範合同文字,未採用的應加裝技術合同示範文字封面、封二和封底。

(四) 中標合同附上中標通知書。

五、 技術合同免稅辦理程序

(一) 技術合同認定。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申請免徵營業稅時,須持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二) 將認定後的合同及有關證明材料檔案報當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備案(外商投資企業需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批)

(三) 企業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在辦理年度申報前,提交以下資料備案。

1、 發生在境內技術轉讓應提交的材料:

(1) 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2) 技術轉讓合同副本

(3) 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

(4) 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情況;

(5) 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2、 發生在境外轉讓技術應提交的材料:

(1)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2)技術出口合同副本;

(3)省級以上商務部門出具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技術出口許可證;

(4)技術出口合同數據表;

(5)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情況;

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後,年度申報時,企業所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一欄中填報可減免的所得額。

因此,合同當事人在深圳簽訂技術合同是需要辦理需相應的備案登記手續的。具體需要提供賣方主體證明材料、生效合同的正本文字及全部附件、財務預算清單(費用清單)覈定技術收入等證件材料。辦理技術合同備案需要經過一定的流程。同時,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