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怎麼確定?

一、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怎麼確定?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怎麼確定?

(一)首先要明確買賣合同雙方是否有選擇管轄的書面協議。若有選擇管轄的書面協議,且符合法律規定,則以該協議確定管轄法院。

(二)若買賣合同雙方沒有選擇管轄的協議,或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則根據法律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1)若合同雙方沒有關於合同履行地或交貨地的明確約定,則根據《購銷合同履行地規定》第1條、第3條的規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若買賣合同雙方有明確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貨地的約定,則應該區分合同是否實際履行:

1、合同未實際履行的,如果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合同實際履行的,當事人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的其他方式變更約定的,以變更後的約定確定合同履行地。當事人未以上述方式變更原約定,或者變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問題的,仍以原合同的約定確定履行地。

二、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爲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2、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3、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決定採取訴訟方式後,好要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1)訴訟時效。

(2)訴訟管轄。

(3)訴訟保全。

(4)調解及判決。

雙方簽訂買賣合同時規定了管轄權的,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出賣人將標的物轉移給買受人的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就是買賣合同糾紛。這些爭議包括價款數額的爭議,轉移標的物期限的爭議,轉移標的物質量的爭議,買賣合同糾紛時,有多種解決方式,最普遍的是去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