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賣合同訴訟時間是多久?
往往發生糾紛就會涉及到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對法院來說,買賣合同的糾紛是有訴訟時效的。不能當事人隨時提起訴訟,法院都要受理。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規定應當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有關規定處理,即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買賣合同糾紛,很多當事人會透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但是也有的當事人會選擇透過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解決。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而債務人提出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我國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分爲一般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而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爲一般訴訟時效。
二、哪些情況下訴訟時效中止?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三、訴訟時效延長的條件是什麼?
延長的條件:
1、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2、權利人在時效期間內未行使權利確有正當理由。
3、是否延長由法院決定。
4、決定延長的期間必須適當。
這裏的正當理由是指的不可抗力,根據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綜上所述,買賣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合同類型,企業之間用的最多。如果雙方圍繞合同發生糾紛,涉及重大利益的,經仲裁無效後就要起訴。對於原告來說要注意一個時效,不能拖延太長時間,得在三年內起訴。一旦過了時效,再起訴勝訴的概率就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