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旅遊合作協議怎麼寫

關於旅遊合作協議

關於旅遊合作協議怎麼寫

爲了提高學習部各成員外出旅遊的安全意識,強化各成員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各成員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負責人與各成員雙方的責任,保護各成員和負責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學習部工作的順利進行。學習部各成員和負責人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學習部外出旅遊各成員

乙方:負責人

第一條:甲方由乙方帶隊外出旅遊取於自願,並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旅遊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等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後果自負。

第四條:在旅遊期間發生事故,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傷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甲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甲方(學習部外出成員代表)一分。

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方可生效,乙方確定甲方也返回學校後自動解除。

甲方簽字:年月日

乙方簽字:年月日

旅遊服務合同是一種有名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旅遊服務合同是指旅遊經營者與旅遊者約定旅遊活動過程中旅行社和旅遊者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旅遊合作協議由負責人和參與旅遊的成員進行簽訂,內容主要是關於本次旅遊的雙方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最後再有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就可以了。協議簽訂成功後,雙方就必須依照協議的內容執行,違反協議的內容需要自行承擔相應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