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僞造假合同如何撤銷
僞造合同不是合同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所以僞造的合同無效,無效合同自始至終無效,所以不需要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二、可撤銷合同和無效合同的區別體現在哪
1、二者產生的原因不同。
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詐脅迫且不危害國家利益;
而合同無效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等。
2、認定程序的啓動不同。
可變更、可撤銷合同中,是撤銷權人決定是否變更、撤銷合同,其他機關、團體、個人都無權干預;
而合同無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機關有主動干預權。
3、可變更、可撤銷合同並非當然無效,其在未被撤銷前是有效的;
而合同無效是當然無效、自始無效,且不能變更。
4、對於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超過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銷權;
而合同無效,則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僞造的合同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所以僞造的合同無效,無效的合同自始至終是無效的,無效不需要撤銷合同,當事人可主張返還財產。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