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於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律效力是怎麼規定的

一、民法典關於合同糾紛案件法律效力是怎麼規定的

民法典關於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律效力是怎麼規定的

可以被人民法院判有效力的合同行爲人一定是在法律與道德規範的行爲裏進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認定合同效力的因素包括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合同被認定無效的處理

合同一旦被認定無效就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那麼合同雙方當事人應該怎麼辦呢。合同被認定爲無效的法律後果如下:

1、返還財產

合同被確認無效後之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原來交付的是錢就還錢,交付的是貨物就返還貨物。

2、折價補償

如果不能返還財物或者返還財物已經沒有意義了,可以按照所得財產的價值進行折價補償。

3、賠償損失

合同被認定無效後,如果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那麼就按照雙方的過錯責任進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損失的標準是以實際損失爲限。

4、除了上述的處理後果,還有其他的非民事性處理結果。例如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的,要將惡意串通所得的財產追繳回來,收歸國家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民法典關於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律效力是要求行爲人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力,這樣的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才能對此合同進行法律保護。民法典規定了在具有效的合同裏,行爲人是不能觸犯法律的,也不能違背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