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去哪調解?

買賣合同糾紛去哪調解?

一、買賣合同糾紛去哪調解?

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去找人民調解委員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有關機關。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訴訟、仲裁四種方式來進行解決合同糾紛。和解是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次進行協商,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調解是透過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如果雙方當事人不願意進行和解、調解的,可以透過仲裁機構進行申請仲裁。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爲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於導致合同法律關係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係的內容有着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範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二、買賣合同糾紛案怎麼判決?

1、合同糾紛需要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以及調查結果來進行判決,案件的判決結果要看法律規定以及雙方的證據。現在,尚未開庭,判決結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爲是否偏袒。

2、法官主動調取證據是法律法規允許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動調取證據或應一方申請調取證據,並不屬於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請法官主動調取證據。

3、立案八個月未開庭確實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關機構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規定的程序,拖延開庭的時間,立案八個月未開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規定的程序,與法官無關。律師就經常利用法律規定的程序,拖延審判的期限,以取得對自己最有利的結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訴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屬於反訴,也可能是另行起訴。

出現合同糾紛問題可以去法院調解,按照法院的調查結果,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能夠判決買賣合同糾紛案,當事人對合同糾紛案的判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出上訴。在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解除等階段所產生的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可以協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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