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收費規定是什麼?

一、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收費規定是什麼?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收費規定是什麼?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收費規定是應當根據訴訟標的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確認合同效力案件如果涉及到財產,那麼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條規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其他案件的收費規定是怎麼樣的?

如果關於確認合同效力案件是非財產案件,那麼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條規定,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合同無效的情形有以下這些:

1、當事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2、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虛假;

3、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違背公序良俗;

5、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要確認合同效力的話可以選擇透過私底下協商或者是透過調解的方式,如果要透過訴訟方式的話,會產生一定的訴訟成本,最常見的實際上就是按照標的額來進行收取費用,此外還有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