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簽訂只蓋章有效嗎

如果合同簽訂只蓋章有效嗎

一、如果合同簽訂只蓋章有效嗎

有效。合同上只有雙方當事人的蓋章,沒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也是有法律效力的。簽字或者蓋章滿足其中任意一個條件,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合同中既沒有簽字也沒有蓋章,但是有一方履行了合同義務,對方表示接受的,合同也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合同不能成立的情況有什麼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拒絕接受履行,即使相對人履行的是主要義務,該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因爲這表示雙方對合同內容並未協商一致。

2、一方當事人履行了次要的義務,對方當事人接受了這種履行,但義務人又拒絕履行主要義務的,則相對人不能請求義務人繼續履行主要義務,也即該合同並未成立。

三、合同約定不明確怎麼辦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四、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合同簽訂只蓋章有效嗎,合同不簽字只蓋章也是有效的。如果僅僅是形式問題,一般不要求必須簽字和蓋章同時具備。除非合同明確約定“蓋章並且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生效”字樣。因此在形式上只要公司蓋章一般情況是有效的。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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